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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集第三批通识教育课程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5-06-02 点击量:
    关于征集第三批通识教育课程的通知
    2015-05-28 10:26  

    浙财大教通[2015]41号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初期教学工作会议精神和《浙江财经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实施意见》(浙财大〔2013〕14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逐步改造培养方案中现有的公共素质板块及课程,建设具有浙财特色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现安排2015年通识教育课程的征集工作,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

        一、通识教育板块构成及建设

      根据学校培养方案修订思路,现有公共教学平台中公共素质板块将逐步改造为通识教育板块和技能提升板块。其中,通识教育板块课程旨在开阔学生视野,提升学生的人文科学素养,着眼于使学生成为“全人”,融合价值塑造、通用能力培养、核心知识获取为一体;技能提升板块课程旨在拓宽学生知识面,提升学生专项技能。通识教育板块由人文艺术板块、自然科学板块、社会科学板块和综合板块(含创新创业)组成;技能提升板块由外国语板块、计算机与软件应用板块、体育健康板块和校际选修板块组成。

    结合本次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课程性质及教学内容,对所承担的现有公共素质板块中的课程进行两大板块归类。

    二、通识教育课程来源及要求

        通识教育板块中的课程来源由校内课程资源和校外课程资源组成。本次校内课程资源征集申报分为现有公共素质课程优化申报和自主设计课程申报。每位教师限申报一门课程,课程学分规格为1~2学分。关于课程的各项要求请参见《浙江财经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实施意见》(浙财大〔2013〕142 号)的文件。

    三、报送方式

    1.经学院组织初审,每学院向学校推荐上报6~8门通识教育课程。

    2.6月19日前将通识教育课程开设申报表(一式六份)和汇总表一份(签字盖章)交教务处129室,同时送交电子文档。邮箱:xsjwc@zufe.edu.cn

    3.2014年已申报的通识教育课程与本次申报的通识教育课程一起进行评审。

    四、立项数量及建设经费

     1.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学院上报的通识教育课程进行评审,择优立项不超过30门。

     2.鉴于学校核准的通识教育课程预算经费等情况,学校将另行研究决定建设经费标准。

     

    附件:

        1.浙江财经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实施意见

        2.浙江财经大学第三批通识教育课程征集背景说明

        3.浙江财经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开设申报表

     

    教务处

    2015年5月28日

    附件【通识,附件1,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实施意见》的通知,142号.doc】
    附件【通识,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第三批通识教育课程征集背景说明.docx】
    附件【通识,附件3,修改版,浙江财经大学通识课程开设申报表.doc】

    上一条:关于公布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课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15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及2015年校级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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