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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项教学检查实施方案
    作者: 日期:2016-06-30 点击量:

     

    我校将于2017年接受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其中教学档案为检查的重要内容。为促进教风、学风建设,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学校决定开展试卷、论文专项教学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包括2014-2015学年、2015-2016学年全部文化课程试卷及论文(设计)。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的内容涵盖如下范围:

    (一)试卷

    1.与课程相关的教学大纲;

    2.课程的A、B卷;

    3.课程的学生成绩表(含平时成绩);

    4.课程的试卷分析表;

    5.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6.学生答卷。

    (二)论文

    1.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2.毕业论文(设计)正文;

    3.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情况;

    4.答辩记录本。

    三、检查要点

    本次检查试卷、论文的要点如下:

    (一)试卷

    1.考卷、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试卷分析表等资料是否齐全;

    2.试卷命题是否符合教学大纲基本要求,题量分布和难易程度是否合理;

    3.A、B卷在题量、难度等方面差异是否合理;

    4.阅卷评分是否准确合理,有无差错;

    5.学生成绩的分布状态是否合理;

    6.试卷分析是否全面、具体、到位。

    (二)论文

    1.开题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充实,符合开题要求;

    2.论文(设计)整体思路清晰,结构完整,论点鲜明,观点正确,条理分明,语言流畅,文题相符;

    3.论文中的术语、排版、格式、图表、数据、公式、引用、标注及参考文献等符合毕业论文工作规范;

    4.指导老师、评阅老师认真负责(开题报告及评阅单的评语具体、详实),指导充分,建议成绩合理;

    5.答辩问题有针对性,内容记录完整,答辩小组评语填写认真、规范,评语客观、公正,成绩评定合理;

    6.论文重复率低于30%。

    四、检查步骤及方式

    本次专项教学检查分为四个阶段:

    检查阶段

    时间

    检查方式

    具体要求

    教师自查

    6月

    学院组织本院教师开展自查及整改工作

    教师自行检查所任课程试卷及指导论文

    系部复查

    7月

    学院各系对本系试卷及本专业的毕业论文进行复查整改

    由各系组织教研室主任及相关教师进行复查

    学院排查

    8月-9月

    学院通过二级督导等组织开展抽查,检查面不低于30%

    由学院制定,9月底前向教务处提交学院自查工作完成情况报告

    督导抽查

    10月-11月

    学校委托校本科教学督导委进行全校抽查

    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并限时整改

    五、检查要求

    本次检查是学校迎接审核评估的重要工作,同时也是专业评估的基础工作,各学院、系部、教师应高度重视,保质保量地完成所有教学档案的检查工作,确保审核评估阶段教学档案的零差错。

    各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反馈和整改,学院需将检查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对学校督导组抽查出的问题,教务处将分析问题的成因,并形成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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