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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中期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3-04-10 点击量:

    关于201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中期检查的通知

    [日期:2013-04-08] 来源:浙财院教通〔2013〕18号  作者:

    部门、各单位

    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提高质量,现决定对2013届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工作进行中期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2013届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材料。

    二、检查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为2013年4月9日—4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4月9日~15日):学生自查阶段

    学生需按照学校相关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文件的要求,特别是认真对照《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规范(试行)》的要求,及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做好毕业实习手册的填写工作,并将实习进展情况及时与导师做好交流。

    (二)第二阶段(4月16日~22日):指导教师检查阶段

    1.指导教师应根据学校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有关规定与要求对所指导学生的进行质量检查,包括毕业论文初稿的完成进展情况,毕业实习的开展情况等应避免几个问题:(1)选题大而空;(2)参考文献(包括外文翻译)和论文缺乏相关性;(3)论文缺乏自己的观点,缺乏分析和论证;(4)格式不规范,对学生论文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修改意见。

    2.教师在检查完成后,需向各二级学院递交总结材料,包括所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的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指导计划,详见附件。对于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毕业论文任务或不认真接受老师指导指导的学生情况,如实报到二级学院。

    (三)第三阶段(4月23日~30日):二级学院检查阶段

    二级学院组织力量对指导老师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抽查,避免指导教师不认真、评价过于简单、流于应付,对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将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中期检查总结材料,以书面形式于430日之前交教务处129办公室,联系人:夏晖,电话:87557066。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精心指导、按时完成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切实提高我校2013届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工作的质量。

     

    附件:2013届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中期检查表(教师填写)

     

     

     

       

    20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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