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学生各班:
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经学生本人填报志愿,二级学院审核同意,教务处对艺术学院、会计学院上报的特殊专业方向分流结果进行复核,同意12级艺术设计、13级会计学等2个专业的方向分流,结果详见《浙江财经学院2012级艺术设计及2013级会计学专业方向分流表》(附件一),分流后的班级和学生名单详见《浙江财经学院2012级艺术设计及2013级会计学专业方向分流名单》(附件二)。
自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分流学生从原专业分流至批准的专业方向学习,执行分流后的教学方案,并按分流后的学生班级进行教学管理和学籍管理。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2012级艺术设计及2013级会计学专业方向分流表
2、浙江财经大学2012级艺术设计及2013级会计学专业方向分流名单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