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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量结算核对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3-01-04 点击量:

    关于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量结算核对的通知

    [日期:2012-12-31] 来源:浙财院教通〔2012〕90号   作者:

    各二级学院(部):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课时费结算核对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部)于201319日前完成本学院(部)课堂教学工作量的核对。

    2、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下沙校区补贴政策修订方案”(浙财院[2009]100),200991日起,行政人员工作时间内上课,上课下沙补贴(10/节)停发,业余时间上课的,由老师向二级学院提出,由二级学院(部)在工作量系统中上报。

    3.教学工作量计算按《浙江财经学院理论、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浙财院[2012]187号文件)执行,课时计算周次为17周。

    4. 2013110前先完成基础数据的核对,并工作量系统里打印报表交教务处(打印方法见附件3)。

    附件1《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理论、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附件2:《工作量系统操作说明

    附件3. 《报表打印操作步骤》

    上一条:关于“第二届海峡两岸大学生市场调查大赛知识赛网考”的通知 下一条: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期末考核违纪情况通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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