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2012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及经费已经确定。请各受资助项目负责人及时填报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操作说明见附件1)。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计划书的网上递交和纸质计划书的报送工作,逾期不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资助。具体要求如下:
一、计划书的网上递交。项目负责人应于6月8日中午12:00前完成计划书的网上填报与递交工作。除项目经费应按总资助经费设定外,计划书的内容原则上应与原申请书中的内容一致,如需变更须事先经依托单位审核并经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同意。项目负责人填报完成并检查无误后,网上递交依托单位。
省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经费管理(包括省级财政拨款经费、单位联合资助经费)依照《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10]382号)和《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浙财教字[2002]20号)执行,非省级财政拨款单位联合资助经费参照以上文件执行。
二、计划书的网上上报。各依托单位应对项目负责人网上递交的计划书进行认真审核。计划书经依托单位审核通过后,由项目负责人打印成纸质文件一式三份。纸质计划书经项目负责人签字、依托单位盖章后,递交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两份(一份报送基金办,一份单位存档),项目负责人留存一份。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将计划书“签字盖章页”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上传至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
附件:1.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填报操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