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纪〔2018〕2号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纪委《关于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持之以恒深化纠正“四风”工作的意见》(浙纪发〔2018〕1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现将我校贯彻落实《意见》的要求明确如下:
一、各部门(单位)根据《意见》要求,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四风”隐形变异问题进行排查,填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排查表》(附件2),对存在的问题列出表现形式,提出整改措施。
二、各相关责任部门根据《意见》要求和本部门权责清单,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10种表现”,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12类问题”,从调查研究、召开会议、印发文件、检查考核、政务公开、审批监管、公务接待、公务出差、公务用车、办公用房、津补贴或福利发放、工会费党费管理使用、职工疗休养安排等具体工作入手,进行专项排查,填报《“四风”问题专项排查表》(附件3),对存在的问题列出表现形式,提出整改措施。
三、各部门(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充分利用民主生活会等形式,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表现”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号入座,把自己摆进去,找准本部门(单位)内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问题、新表现,突出问题导向开展自查自纠,对症下药,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进行整改。请于3月26日前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排查表》及《“四风”问题专项排查表》报送校纪委办。
联系人:冀磊,联系电话:87557368,工作邮箱:zjjs@zufe.edu.cn。
附件1. 中共浙江省纪委关于着力整治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 持之以恒深化纠正“四风”工作的意见.pdf
附件2.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排查表.docx
附件3. “四风”问题专项排查表.docx
校纪委 校党委组织部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