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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浙江财经大学第十届大学生创新大赛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4-04-12 点击量:

    学生各班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名: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教育部主办的高校学科竞赛,以“我敢闯,我会创”为主题,以“更中国、更国际、更教育、更全面、更创新”为目标,聚焦“五育并举”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打造共建共享、融通中外的创新创业盛会。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是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也是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显性指标,大赛的参赛率及获奖成绩已被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验收标准之一。

    我校2024年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已正式启动,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教师和项目团队参赛,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提高学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

    一、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我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四)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四新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六)以上信息均参照《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3〕6号)》,届时校赛将根据第十届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的最新赛制做调整。

    二、参赛赛道及组别介绍

    参赛项目分成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和国际赛道,在校生或毕业五年以内的校友项目在高教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之间自主选择,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国际赛道参照高教主赛道的要求并要求主要负责人符合参赛条件。所有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类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已获往届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1、高教主赛道:根据参赛申报人所处学习阶段,项目分为本科生组、研究生组。根据所处创业阶段,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均设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并按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设置参赛项目类型。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且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3、国际赛道:国际赛道组别参照高教主赛道的要求。国际赛道参赛负责人和成员应为我校在校留学生、我校在海外就读的学生或海外高校学生,或毕业五年以内的相关毕业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其中留学生担任负责人的项目允许不超过2名中国籍学生参与。(注:学籍为国内高校的中国国籍学生只能参与国际赛道,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

    以上每一类型项目的参赛具体要求,务必详细阅读本通知附件一。

    三、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面向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毕业五年内的毕业生。以项目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团队必须确定项目负责人1人,由项目负责人报名参赛。

    每位参赛人员最多只能担任一个项目负责人,但可以作为项目成员参加其他项目。跨校组建团队的,项目负责人须由我校学生或毕业生担任,项目报送单位须为浙江财经大学。

    四、参赛及报名方式

    1、请各参赛项目于4月23前在学校系统提交作品,提交方式如下:微信浙财彩微中点击“竞赛管理系统”,赛事主页搜索“浙江财经大学第十届大学生创新大赛”,点击“进入报名”,确认个人信息后点击报名请注意项目名为必填项,在报名附件中上传参赛作品,参赛作品命名格式为学院+项目名称,未上传作品视为未参赛。

    2、所有参赛作品在国家比赛通知发布后,必须在省指定系统完成项目上传。

    3、在校系统提交参赛作品并在省指定系统完成项目上传后可获得0.2分第三课堂学分。

    五、赛程及评审规则

    学校第十届大学生创新大赛校赛分为学院初赛和校级决赛,学院初赛由各学院组织,学院创新创业工作室协办,校级决赛由创业学院主办。

    5月上旬完成校赛现场决赛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文本评审及现场答辩详细评审规则参见本通知附件一。按照决赛分数排名评比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校级荣誉证书。获校级一等奖认定1学分,获校级二、三等奖认定0.5学分。

    省赛:预计7月

    结合校赛成绩及省赛选拔训练营参训情况推荐项目参加省赛。未参加校赛,但在省赛通知发布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入围省赛选拔训练营:创意组项目第一负责人已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创业组项目已获投资100万元及以上;创业组项目在2024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200万元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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