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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2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作者: 日期:2012-05-22 点击量:
    各单位、各部门:
    为确保我校201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顺利推进,人事处根据现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就有关事项及时间节点补充通知如下:
    一、5月22日,申报人员按要求上报整套申报材料,包括评审表、高级送审论文及相关佐证材料;
    二、5月23日,各单位、各部门根据申报人员上报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填写评审名册,各部门职称工作联系人汇总评审名册,打印1份纸质稿上交人事处,名册上需加盖部门章,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szgl@zufe.edu.cn。
    三、5月23日—25日,人事处工作人员将走访部分二级学院(部),了解职称工作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难点、疑点问题。为不给二级学院(部)增加工作负担,请各部门职称工作联系人于5月22日自行上报走访时间,人事处工作人员汇总协调后把时间安排表反馈给各二级学院(部)。
    四、5月23日—28日,各二级学院(部)对申报人员的整套材料进行审查,完成学院第一次审查。《评审表》涉及到教学、科研等方面的信息由学院教学、科研工作人员按信息归口进行首轮审查,对于暂无法核实的信息,可要求申报人员及时提供佐证材料予以证明,或请示相关材料审核部门。学院审查人员审查完毕后需签字确认,各部门职称工作联系人总协调学院审查工作,确认各环节都已审查完成后,签名确认。
    由于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评审表需同送审论文材料一块寄送专家,二级学院(部)初审完成后,请提前到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等主要业绩审核部门审核盖章。相关申报人员请提前准备好佐证材料,凡无法提供有效佐证材料,各材料审核部门无法认定的将不能填写到评审表上。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评审表只需二级学院(部)审查人员审核签字,学院盖章,可先不送职能部门审核。
    五、5月29日,各单位、各部门上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论文送审材料、学院审查通过的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评审表》(正高需职能部门审核盖章)至人事处,由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6月5日前,各单位、各部门在第一次申报材料审查的基础上,完成第一轮补材料工作,整理好申报人员的个人材料。
    七、6月6—10日,人事处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部)进行申报材料的互查,并将互查结果通报相关二级学院(部)及时整改。
    八、6月10—20日,二级学院(部)将定稿后《评审表》有关栏目交相关部门进行材料审核确认、盖章。
    未尽事宜可以联系人事处: 刘老师 87557036
                                                                                         人事处

                                                                                       2012年5月21日

    上一条:财务处关于领取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5月22日下午学院集中开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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