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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选浙江财经学院2011-2012年度“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2-11-13 点击量:
    各分工会、东方学院工会:
    为了更好地推动我校“事业家庭双创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激励广大教职工立足岗位、敬业奉献,为教育事业的发展与和谐社会的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根据校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和省教育工会《关于推荐评选第十二届“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的通知》(浙教工[2012]31号)精神,决定开展浙江财经学院2011-2012年度“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范围
    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评选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识风范上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为人师表。
    2.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在教学、科研或管理等方面有突出成绩,在职工群众中公认度高。
    3.邻里和睦,家庭和谐,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崇尚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起表率作用。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评选活动以各二级工会为单位进行,每个二级工会推荐1-2名候选人(东方学院可推荐4-5名)。要求在广泛征集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民主推荐、党总支同意并在本部门公示后,报校工会,由校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进行评选,报校党委审定。
    2.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坚持以事迹为依据,群众公认,保证被推荐的教职工既有先进性又有群众基础,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代表性。评选对象重点是教学一线的优秀教师。
    3.要把推荐评选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及师德师风建设结合起来。要把推荐评选活动作为发现、宣传、推荐先进典型的过程,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好中选优的原则,真正把先进的教职工评选出来,使推荐评选成为激发广大教职工敬业奉献精神、创业创新热情的过程。
    4.“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全校共评选23名(其中东方学院4名),择优推荐2人参加浙江省第十二届“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评选。
    5.以各二级工会为单位推荐报送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二份,于2012年11月28日前报校工会。
    四、有关注意事项
    1.“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推荐表可从校工会网(http://gh.zufe.edu.cn/)下载。表格内所有内容请各二级工会为其填写。获奖情况和主要事迹,应经所在部门审核。
    2.主要事迹材料要翔实、有典型事例,不少于1500字(仿宋,小四字),须用计算机打印在表格内,打印不下可附页。另附简要介绍300字,数码生活照一张。以上电子材料请一并发送到gh@zufe.edu.cn。
    附件:浙江财经学院2011-2012年度“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推荐表
    浙江财经学院工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九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2年“教工小家”考评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校教职工“十佳好声音”歌咏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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