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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浙江财经大学第十七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预通知
    作者: 日期:2021-01-21 点击量:

    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发挥科技竞赛的育人作用,提升我校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现将组织开展浙江财经大学第十七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选拔的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在2021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学院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

    二、竞赛类别

    学生可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申报参赛。

    三、实施步骤

    1.学院选拔阶段(2020年12月——2021年2月底)。各学院按照相关要求和往届开展情况及时部署,建立竞赛组委会,明确竞赛步骤和评审标准,根据学院实际自主进行学院内初选,选出优秀作品参加校级比赛。

    2.校级竞赛阶段(2021年2月底——4月)。学校组委会邀请专家对学院推送的项目进行考核评审,评选出校级比赛特、一、二、三等奖,并推送特等奖作品参与省级比赛。

    3.省级竞赛阶段(2021年4月——5月上旬)。团省委要求在4月9日前完成省级作品的报送工作,5月上旬组织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级决赛。

    四、相关要求

    1.参赛资格。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2021年6月1日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凡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的署名作者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每件集体作品学生人数不超过10人。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或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2.申报要求。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专科学生。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和战疫行动等 6 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也可以按照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 6 个学科报送社会调查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3.特殊证明。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3)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4)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5)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4.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本校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同时审核确认。每件作品可由不超过3名教师指导完成。

    5.增加作品自查环节,作品需符合“挑战杯”竞赛申报作品的要求,参赛作品存在舞弊、抄袭、作假,将国家课题、教师科研成果包装成学生项目的,均视为严重违规行为。

    6.请各参赛学院于2021年3月1日前将作品汇总表电子版、参赛作品文本电子版(PDF格式)一并打包,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电子邮箱cdtwkcbny@163.com(材料标题为“学院+2021挑战杯”)。开学后将学院作品汇总表纸质表格加盖学院公章,送至校团委102A办公室。

    联系人:徐艳妍

    联系电话:0571-86735793

    电子邮箱:cdtwkcbny@163.com

    共青团浙江财经大学委员会

    2021年1月19日

    附件1:关于成立浙江财经大学“挑战杯”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附件2: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指引

    附件3:浙江财经大学第十七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汇总表

       附件4:浙江财经大学第十七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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