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和2022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事项
(一)验收范围
我校2020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立项项目(详见附件1)。
(二)结题与验收内容
1.项目申报书中规定的内容以及各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项目实施情况;
3.项目成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知识产权情况等);
4.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三)结题与省级验收程序
团队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填写《2020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其中“经费收入及支出明细表”团队无需填写。
各学院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根据验收情况,填写浙江财经大学2020年新苗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3)。
数科学院同学于2021年12月6日前将结题报告(Word版本和PDF版本)及汇总表发送至邮箱277147796@qq.com,材料标题为“姓名+2020新苗人才计划结题材料”
以学院为单位,于2021年12月10日前将结题报告(Word版本和PDF版本)及汇总表发送至邮箱cdtwkcbny@163.com,材料标题为“学院+2020新苗人才计划结题材料”。12月14日前,将20年新苗立项名单(附件1)核对无误,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团委盖章后的纸质版交至行政楼102A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dtwkcbny@163.com。
二、立项申报
(一)申报类别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全校30项左右)申请对象为在校本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项目申报书见附件4。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全校15项左右)申报对象为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项目申报书见附件5。
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全校10项左右)申请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项目申报书见附件6。
(二)申报要求
1.项目实施周期不得超过一年。
2.项目负责人要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并在毕业离校以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3.项目资助采用学生个人或组队向学校申请的方式进行,其中组队申请的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且均为在校学生。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老师。
(三)申报办法与组织评审
1.申报办法
各位参加2022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的同学请于2022年2月10日之前将申报书(Word版本和PDF版本)及汇总表(附件7)发于277147796@qq.com,请各位同学积极参加。
项目申报需由学生个人(团队)申请、所在学院初审、推荐。各学院择优确定入选项目后,于2022年2月20日前,将申报书(Word版本和PDF版本)及汇总表(附件7)发送至邮箱cdtwkcbny@163.com,材料标题为“学院+2022新苗人才计划申报材料”。
2.组织评审
学校在学院推荐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优秀项目若干报送至省级评审,并及时在校团委网站和“浙江财经大学团委”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联系人:徐艳妍
联系电话:0571-86735793
申报材料邮箱:cdtwkcbny@163.com
共青团浙江财经大学委员会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
2020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相关附件(附件1-3)
2022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相关附件(附件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