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校《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和《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在各年级贫困生名额分配的基础上,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评审小组审核评定,拟确定以下112位同学获得国家助学金,其中45位同学为一档助学金,67位同学为二档助学金,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10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实名或书面形式向学院6413B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超过公示期的,一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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