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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3年度校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3-10-31 点击量:

    关于开展2013年度校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10-29] 来源:浙财大教(2013)35号  作者: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决定启动2013年度校教学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的主要内容与选题
         本次教学研究课题立项重点将更加关注对人才培养途径及过程的改革与实践,着力解决“怎样培养人”的问题,围绕如何深入研究与改进课程教学范式,从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转变、以课堂教学为主向课内外结合转变、以终结性评价为主向形成性评价为主转变。以下选题可供参考:

    1.以学生的知识、能力及素质全面发展为前提,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整合课程教学内容,扩大学生自主选择空间;

    2.结合专业特点和具体课程教学实际,大力倡导课程教学范式的改革及各类有利于创新人才培养的教学方法设计与实践;

    3.以能力评价为导向,研究科学的学生学业评价方法,改革考核方式,突出过程性、发展型、个性化评价理念;

    4.以实验教学模式、内容改革和创新、综合、设计性实验项目的开发为切入点,探索适应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实验教学体系;
         5.以实现学校人才供给与行业企业人才需求的有效对接为出发点,加强与行业企业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合作,探索与行业企业合作培养、共建基地的产学研结合方式;

    6.以提高学生能力和综合素质为目标,制定相应的教学管理、质量保障体系及教师考核评价机制。

    二、立项条件

    1.教学研究课题不是纯理论、模式研究,重在实践探索。对于研究内容空泛、问题针对不明确、操作性不强、日常工作罗列、工作总结性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

    2.已主持校教学研究课题、省新世纪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至今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申报2013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2013年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并已推荐到教育厅的项目负责人暂不得申报本年度教学研究课题;已获得其它部门立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校教学研究课题。

    3.鼓励申报2013年度省教学改革项目及省课堂教学改革项目未获得立项的负责人完善课题申报方案后,申请本次校教学研究课题,为今后继续申报省级教改项目做前期研究准备。

    三、立项方式及名额分配
         根据《关于调整部分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院教[2012]14号)精神,2013年的教学研究课题立项采取“推荐+备案”的办法进行评审,将立项的项目分成三类:校级教学研究重大项目(包括教学改革研究和教学管理研究)共立项15项左右,由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立项,每项资助经费5000-8000元;教学管理研究一般项目共立4项左右,由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立项,每项资助经费3000元;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由二级学院(部)自行确定,每项资助经费3000元,学校按各学院(部)教师人数比例分配名额(附件1),各二级学院(部)自行组织评审立项,报教务处备案。

    四、项目评审和管理

    1.二级学院(部)要制定规范的评审规程,成立评审专家小组进行评审。评审应坚持标准,公开公正,严格要求,保证质量。

    2.如发现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评审程序的情况,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在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中予以扣分。

    3.学校公示后,发文公布立项结果。

    五、材料提交要求

    1.申请校教学研究重大项目及教学管理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填写《浙江财经大学教学研究课题申报表》(附件2),所在部门于1126日前将申请书一式7份及电子稿汇总报送教务处。

    2.申请校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填写《浙江财经大学教学研究课题申报表》(附件2)于1126日前交所在学院(部),相关学院(部)于124日前完成立项评审后将推荐汇总表(附件3)及申报表一式2份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公布立项结果

    教务处联系人:张少华;  电话:87557067;  邮箱:zsh@zufe.edu.cn.

     

     附件:

    1.2013年度校级教学研究一般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2.浙江财经大学教学研究课题申报表

    3.2013年度校级教学研究一般项目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131028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3-2014-1学期课堂教学质量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落实和扩大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管理权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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