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的安排,2012级本科各专业学生(不包括专升本学生,下同)在短学期3安排专业调查,2013级本科各专业学生(不包括专升本学生,下同)在短学期2安排企业调查,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计划与组织
1.各学院应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制订相应调查的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调查计划的内容包括:调查的目的与任务,程序和时间安排,调查形式与方法,参考题目的拟定,对专业调查、企业调查学生和指导老师的要求,以及检查、考核管理办法等。
2.各学院应加强学生社会调查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在学生调查前,做好调查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调查期间,要加强日常管理,保障学生在调查期间的安全。
3.2012级学生专业调查及2013级学生企业调查均安排在2014-2015学年暑期进行,时间为3—4周,各计2个学分。
二、调查形式、内容及调查报告要求
1.调查形式可以采用由两人或三人(最多不超过三人)组成的调查小组的形式或个人的形式。
2.原则上,企业调查要求深入企(事)业单位,调查企业及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状况,单位的管理、经营状况等。专业调查需结合专业,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对专业范畴的相关主题进行专项调查。
各学院也可以结合本学院的专业特点,根据实际需要,灵活设计调查的替代形式开展短学期实践教学,并将工作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3.本科生参加调查活动要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是学生对调查问题的系统性思考,是考核学生调查效果的依据。调查报告要求内容真实、文字流畅,特别是要对调研的情况进行理性的思考与分析。调查报告示例见附件4和5。
4.以个人形式完成的社会调查,由个人完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以小组形式完成的社会调查,由小组成员共同完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并须在调查报告附页中注明小组各成员的分工情况。
5.调查报告的封面参见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社会调查报告封面》,撰写格式见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社会调查报告撰写规范》。
三、调查的指导及考核
1.各学院应选派业务熟悉的教师专业调查、企业调查的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数一般每年级10人以下。指导教师按照调查计划的要求完成调查的指导任务,定期与学生进行双向沟通,指导与督促学生按计划进行调查,指导学生解决调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2.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的指导与督查,负责对学生提交的调查报告进行指导及评阅,按照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成绩,并填写《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社会调查评阅单》(参见附件3),成绩纳入学分考核和管理,作为本科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必备条件。
3.指导教师应特别加强以小组形式进行调查的考核,根据各小组成员完成的实际工作量的大小及效果,考核小组各成员的个人成绩。
四、调查的学生守则
1.自觉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以良好的状态和饱满的热情投入调查活动。
2.调查往返途中及调查期间要树立安全意识,注意人身、财产的安全,如发生事故及时报告学校。
3.应按调查计划的要求,努力工作,调查期间应定期向学校指导教师汇报调查进展情况。
4.调查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调查报告,交指导教师,作为学生调查成绩的考评依据。
5.对无故不参加调查者,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不予毕业。因故经批准未参加调查或调查成绩不合格的,由所在学院负责另行安排调查时间并考核其成绩。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