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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选2018年浙江财经大学“泰隆之星”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8-05-07 点击量: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泰隆商业银行“泰隆之星”奖学金协议书的要求,现将2018年浙江财经大学“泰隆之星”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申请及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泰隆之星”奖学金申请及评选面向全日制在校经济管理类大学本科三年级、硕士研究生二年级的学生,以第一专业为准。

    二、奖学金名额及金额

    “泰隆之星”奖学金名额为每年10名,奖金为8000/人。

    三、申请条件

    (一)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习优良、刻苦努力,20162017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居班级前20%

    (二)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校期间担任各级学生干部的优先;

    (三)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和实习活动;

    (四)获得校内外各类奖项或荣誉的优先;

    (五)事业驱动力强,认同泰隆文化,就业意愿强烈;

    (六)在校期间寝室卫生成绩在B级及以上。

    四、评审步骤

    根据评选工作要求,各学院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报名及评选工作,应保证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推荐人选、上报材料:

    (一)申请及初审阶段

    1、各学院须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并确定评审领导小组负责人;

    2、组织评审工作人员学习有关奖学金申请及评选文件,传达文件精神;

    3、学生根据条件提出申请,各学院对申请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学校文件精神进行初选,经公示后确定初评名单。若学生对本人或他人的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之日起3日内书面向所在学院评审组提出,学院评审组应及时复核并在收到书面意见起3日内答复学生;

    4、将入围初评名单的学生的奖学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经学院领导签字并盖章后于523日统一报至学生处(行政楼110东)。

    (二)复审和决赛阶段

    学校和泰隆银行组织召开评审会,对入围候选人进行决赛,决赛形式另行通知。评审领导小组现场当场打分,并按11名额比例公布评选结果,确定最终奖学金的名单。

    (三)发文表彰

    学校在评审结束后下发表彰文件,表彰获奖同学。

    (四)其他优惠

    1、奖学金候选人可参加“纵观泰隆发展史”活动,参观泰隆行史展厅。

    2、奖学金候选人可直接进入超级实习生项目,若实习期间荣获“超级新人”称号可获得 “免试录用卡”,直接录用为“菁鲤计划”培训生。

    3、奖学金候选人可获得我行秋季校园招聘二面直通卡。

    五、名额分配

    各学院初评名额分配表如下(男、女生各1名):

    学院

    奖学金初评名额

    财政税务学院

    2

    公共管理学院

    2

    会计学院

    2

    金融学院

    2

    工商管理学院

    2

    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

    2

    经济学院

    2

    法学院

    2

    外国语学院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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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研究生院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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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

    1、奖学金申请者须遵照浙江财经大学、泰隆商业银行“泰隆之星”奖学金协议书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与职责;

    请有意愿参评的同学,班长汇总好材料后,以班级为单位于5月12日上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联系人:蒋萌           联系电话:0571-87557158

     箱:906033316@qq.com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泰隆之星”奖学金申请表

          2:浙江财经大学“泰隆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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