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泰隆商业银行“泰隆之星”奖学金协议书的要求,现将2018年浙江财经大学“泰隆之星”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申请及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泰隆之星”奖学金申请及评选面向全日制在校经济管理类大学本科三年级、硕士研究生二年级的学生,以第一专业为准。
二、奖学金名额及金额
“泰隆之星”奖学金名额为每年10名,奖金为8000元/人。
三、申请条件
(一)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习优良、刻苦努力,2016—2017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居班级前20%;
(二)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校期间担任各级学生干部的优先;
(三)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和实习活动;
(四)获得校内外各类奖项或荣誉的优先;
(五)事业驱动力强,认同泰隆文化,就业意愿强烈;
(六)在校期间寝室卫生成绩在B级及以上。
四、评审步骤
根据评选工作要求,各学院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报名及评选工作,应保证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推荐人选、上报材料:
(一)申请及初审阶段
1、各学院须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并确定评审领导小组负责人;
2、组织评审工作人员学习有关奖学金申请及评选文件,传达文件精神;
3、学生根据条件提出申请,各学院对申请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学校文件精神进行初选,经公示后确定初评名单。若学生对本人或他人的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之日起3日内书面向所在学院评审组提出,学院评审组应及时复核并在收到书面意见起3日内答复学生;
4、将入围初评名单的学生的奖学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经学院领导签字并盖章后于5月23日统一报至学生处(行政楼110东)。
(二)复审和决赛阶段
学校和泰隆银行组织召开评审会,对入围候选人进行决赛,决赛形式另行通知。评审领导小组现场当场打分,并按1:1名额比例公布评选结果,确定最终奖学金的名单。
(三)发文表彰
学校在评审结束后下发表彰文件,表彰获奖同学。
(四)其他优惠
1、奖学金候选人可参加“纵观泰隆发展史”活动,参观泰隆行史展厅。
2、奖学金候选人可直接进入超级实习生项目,若实习期间荣获“超级新人”称号可获得 “免试录用卡”,直接录用为“菁鲤计划”培训生。
3、奖学金候选人可获得我行秋季校园招聘二面直通卡。
五、名额分配
各学院初评名额分配表如下(男、女生各1名):
学院 |
奖学金初评名额 |
财政税务学院 |
2 |
公共管理学院 |
2 |
会计学院 |
2 |
金融学院 |
2 |
工商管理学院 |
2 |
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 |
2 |
经济学院 |
2 |
法学院 |
2 |
外国语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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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研究生院 |
2 |
合 计 |
22 |
六、其他
1、奖学金申请者须遵照浙江财经大学、泰隆商业银行“泰隆之星”奖学金协议书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与职责;
请有意愿参评的同学,班长汇总好材料后,以班级为单位于5月12日上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联系人:蒋萌 联系电话:0571-87557158
邮 箱:906033316@qq.com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泰隆之星”奖学金申请表
2:浙江财经大学“泰隆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